納稅疑問
我們是一家品牌代理銷售公司,經常接待外省的重要客戶,需要給客戶報銷來回高鐵票,由于高鐵票需要本人持有才可以乘車,因此經常出現沒法取得車票原件的情況,只能用復印件報銷客戶交通費。
請問:
我公司支付客戶的交通費,能否用車票復印件入賬?
專家答復
不得用車票復印件報銷入賬。
目前用交通費發票復印件作為差額扣除憑證只適用于旅游服務行業差額征稅的情形,主要是針對旅游行業客戶眾多,客戶回程通常需要持高鐵票登車,無法將全部客戶的票寄回給旅行社的情況,國家稅務總局2016年第69號公告特別規定可采用交通費發票復印件作為差額扣除憑證。
涉稅提醒
建議納稅人應準備好相關真實性交易的支持文件以作稅務局備查。
同時避免重復報銷的問題。
政策參考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在境外提供建筑服務等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69號)第九條規定,納稅人提供旅游服務,將火車票、飛機票等交通費發票原件交付給旅游服務購買方而無法收回的,以交通費發票復印件作為差額扣除憑證。